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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近日,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改革措施,以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我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到 2022年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乡村道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6%、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占比96%以上。农村公路上的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到位。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聚焦当前连云港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突出问题,《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优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分工,二是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三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市公路中心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在资金保障方面,要求市、县区收到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后,要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不得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自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养护部分不得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

  《方案》明确了市级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政策,执行县区差异化补助标准,要求县区、乡镇政府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投入主体责任。大力推行“农村公路”发展模式,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促进农村公路与地方经济、社会、生态、文明融合发展。

  此外,《方案》还指出,要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加强农村公路的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崔于婷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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