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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为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填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测算核定表》,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按规范后的月缴存额规范汇缴。

  因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全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数额,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意义重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多次进行了研究会办,形成具体调整方案。此次缴费基数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政策执行,即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全口径核定缴存基数。为做好此次审核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克服工作量大、时间短的问题,中心政策部门与分中心共同配合参与具体审核工作,确保保质完成这次缴费基数的审核,调整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能够提高和改善购建住房能力和水平,缓解房价的攀升与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实现广大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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